我们像糖 甜到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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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 Day(2009-11-28)
昨天,你已经嫁给别人了(2009-10-19)
祭奠(2009-08-06)
给你(2009-08-04)
昆明的意义(2009-07-28)
shinitai/2009-10-11
希望一切都好起來~....
中博网友/2009-08-17
真的找对人了吗?别....
中博网友/2009-02-07
没想到出去了却一直....
燕子/2008-12-03
我没地方去,只能再....
燕子/2008-11-29
忘登录了,是我....
心灵的安宁

2009.11.28 21:18:00 
 Big Day  
  阴霾了一天的天空,终于下起了雨。

  七月的时候,在手机里面的日历里存下了关于今天的提醒,里面的标题是“Big Day”。

  想象过千万种和妳在一起幸福的场景。我们一起去电影院看你最喜欢的电影。电影我不喜欢?没关系,你喜欢就好了。在环艺办了充值卡,可以打折买票,然后在外边买两大杯可乐和一大桶爆米花。垃圾食品?没关系,我们都已经在一起了,这个世界对于我们而言,再也没有什么顾忌。我们看到3.6亿彩票大奖事件之后,也会开始傻傻地研究彩票,买了好久好久,从夏天买到冬天,才中了一个小小奖,我们兴高采烈地拿些兑出来的小小奖,去咩咩小羊吃火锅。咩咩小羊里面的羊肉其实是猪肉?汽水是过期的?那又怎么样,我们中了小小奖,就很开心了。日子来到妳的生日,我提前一天就准备好西式大餐的食材,然后隐秘而迅速地烧出一堆美食。捂着你的眼睛带你到我家的厨房,然后轻轻地在你眼睛上亲一口,让你睁开眼睛,看看专门为了你的生日而准备的这顿有红酒有烛光的生日晚餐。

  可是,我没有想象过我自己的想象这么快破碎,快到我甚至来不及平复我因为甜蜜想象而扬起的嘴角。这个被我存在手机里的Big Day,终究就像今天的天空一样阴霾。

  我在想什么?我在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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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9 17:10:00 
 昨天,你已经嫁给别人了  

  自己曾经喜欢的人,做了他人的新娘。

  身边结婚的好友其实寥寥无几,屈指可数的人里面,就有我曾经喜欢的她。看到照片里灿烂阳光下甜美的笑容,我一下子被拖回三年前,又重新回忆起那段无始无终的感情。

  彩云之南的一场邂逅,让二十岁的我无可救药地陷入一场风暴式的感情。为了她,我远走天府之国,那段独坐36个小时的硬座火车的记忆至今历历在目;为了她,我倾己全力在学校办一场户外音乐节,在准备过程中四面楚歌之际甚至触及了自己做人的底线;为了她,我三番两次的犹豫不决,直到毕业分别前夕看到决绝的一条短信才彻底放弃。这样的一段孤独而又热切,懵懂而又内敛的感情,带着百分之一百的青春荷尔蒙气息,永远埋葬在两年前的那个夏天。

  在她之后,我也喜欢过其他女生,但是直到今天,看到她穿着洁白婚纱的照片,仍然能够带给我当时第一次约她出去时候的心跳感觉,能到达这个地步的,也仅她一个而已。有人说白羊座的人毕生也只有真正爱过一次,我不太相信,因为在遇见她之前我就已经有了我的初恋,不过这样单纯的美好感情记忆,或许再也不会有了。

  我不难过,只是在心里淡淡地有些失落,不仅为她,更为自己曾经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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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6 23:14:00 
 祭奠  

**,我下午冷静地想了一下,想明白了很多自己冲动时候没有想明白的事情,怕你一直误会我,所以我还想最后跟你说一下,你能理解那是最好,如果不能理解,那也算是无奈吧。

你说的对,很多事情是不能改变的,包括你,包括我。你想要的,和我能给的,既然不是一件东西,既然不是一种感觉,那强求也是一种过错。虽然说我可以给你所有你想要的,但是我却也不能忽略我自己。

坦诚地说,静心下来想想,这样的一份感情,就算委曲求全,也很难让我们开心。前段时间看过一句话,是这么说的:如果我们之间有1000步的距离,我绝对不会像故事里说的那个样子:你向我迈出1步,剩下的999步由我一个人来迈。如果我们相遇在你的起点,那么这份感情就真的快结束了,相遇的位置可以偏向你,但我希望不要太多。

这样的话,我真心赞同。

虽然我可以接受我们相遇在我迈出600步,或者700步的地方,但是如果这样的感情非要让我迈到你面前才能得到,那它一定不能长久。而且,这也不是我想要的感情。

所以,我已经想明白了,我尊重你的想法,同时,这也是尊重我自己。

说这么多,只是希望你能够明白我已经想通。从今往后,你就不用再对我有任何顾虑。包括周末跟*老师的聚会,我也希望你能够就事论事,跟我们聚在一起。我打算请*老师吃饭,让你和**跟着一起,这样何老师也一定很开心。

祝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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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4 11:58:00 
 给你  
  从昆明回来,身边有一个你。
  万水千山的阻隔,只要飞机短短的两个多小时就可以跨越,我却已经等了快两年。我不着急,因为我等待的结果是如此美好,我等待的不只是你,是我们共同的未来。
  我或许没有办法在冬天的清晨买好暖暖的早饭,然后送到教室里给你;我或许也没有办法每天晚上都等在你的楼下,牵你的手去吃饭。
  可是。
  我多么希望你能给我打一个电话,在你需要有人陪伴的时候想起我的存在,我一定会立刻赶到你的身边,给你可以信赖的依靠。我多么希望能够交换我们的世界,让我感受到你的喜悦和忧郁,我也把自己不能让别人知晓的感觉告诉我最在乎的你。
  这两年来,你一直是我最大的喜悦,而现在,该是我为你做些什么的时候了。我会记得和你的每一件微小的事情,记得每一个特殊的日子,记得你喜欢和讨厌的每一件事情。我们会一起看电影,一起听歌,一起旅行,一起经历很多很多事情。
  把你的手伸开,我会紧紧握住,就像握住了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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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8 22:24:00 
 昆明的意义  
    这样的一座传奇般的城市,因为我这次的再次前往,变得更加意义非凡。
    还有三天我就又可以站在昆明的土地上了。今晚翻看了两年多以前写的昆明记忆,心中不禁感叹时间的流逝。而更让我兴奋的是,我那时就不断许诺的“重返昆明”,我这次终于要实现了。更何况,这样的远行,带着不一样的意义,这样的城市和这样的人,让我深深沉醉,不能自拔。
    到什么地方旅行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跟谁一起。
    我要到达的昆明,就有着你的存在。这样的意义,让我在此刻,心已经飞来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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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10 04:35:00 
 近乡情怯  
    每次来到这里,都情不自禁地想说出一些平时不会说出的真心话。
    还有四周就回国了,这大半年的时光现在回头想想是那么的不真切,这么一段特殊的时光就这样不着痕迹地走过来了。曾经念念不忘的回国,现在变得触手可及,这样的一种巨大的喜悦,已经是我很久没有经历过的了。
    芬兰的时光,最大的弊端其实并不是冷清和寂寞,而是距离自己真实的生活过远。我现在可以很坦诚的承认我来芬兰其实图的就是那一纸学位,学校如果今天发给我学位,我明天就会拍拍屁股走人。所以,芬兰对于我的意义至少有一半只是一张纸而已。另外一半的意义,就是这段生活的经历。我来芬兰之前,曾经想过这段留学的经历会让我变得怎么坚韧、怎么奋发,直到现在我才明白,这段生活给我的教育是让我更容易幸福。度过这段时光之后,我更加容易觉得幸福,简简单单的生活就会让我心怀感激。
    去年盛夏,在毕业之后一个半月就出国了,记忆中的国内还是深深烙着大学的影子,那些人那些事成为我对国内怀念的重要理由之一,现在还有四周就可以回去的时候,我开始有一点点近乡情怯的感觉了,我害怕我的期待会有一部分落空。那些我这么多个月以来深深憧憬的快乐幸福的感觉,或许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完美,或许有着我没有意想到的缺憾。而回国之后的我,就不再有任何期待和憧憬,那时的我必须面对真实的生活。
    近乡情怯,却无法停止归家的脚步,最后的28天,归家的日子依旧让人急切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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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8 04:16:00 
 敢 不敢  
    大概一个多月之前看了经典的法国电影‘两小无猜’。
    敢?不敢?至少我现在承认,我不敢在校内网那样公开的空间里面写出我的真心话。不知道是不是自闭,我很害怕把自己内心的真实一面展开给那些跟我生活有着交叉的人看到。而陌生的人看到这里的文字,看到我的内心,那只是一个过客的匆匆一瞥而已,我感恩这样的邂逅,这并不会感觉到窘迫。
    最近这段时间的生活过得波澜不惊,仔细想来甚至还是有些浪费生命。虚无地数着回国的日子,尽可能的无所事事,不重要的事情不屑做,重要的事情又无从下手。
    至少,现在的我,想要的生活并不是现在身在芬兰的我所拥有的这样的生活。我只想有一份普普通通却充满奋斗的工作,可以时不时的加班到六七点,甚至特殊情况下还会通宵达旦的加班。生活虽不富足却充满滋味,人的欲望是无限的,我并不期望自己有朝一日可以通过自己的事业来满足自己所有的欲望。满足自己一半的欲望,而另一半达不到的欲望,正是生活精彩的所在。除去这样有着自己奋斗轨迹,有着自己的希望之外,我还想有一份稳定的感情。现在回头想想自己的大学生活,在十九岁那年的那份感情已经让我非常知足,那样的感情在我看来很炫目,是一份真正有着年轻的味道的感情。但是现在我要的不再是炫目的感情。如果说爱情的维度有很多类,那么我现在最想追求的是爱情的长度。我不再追求爱情的炫目,不再追逐爱情的华丽,我只想有着一个普普通通的人,能够相依相守,安定无华地走过这段年轻的奋斗的日子。
    我渐渐已经离开那段喜欢走极端的岁月,那些不顾一切的追求,那些摧心裂肺的纠结不再能够刺激出我的荷尔蒙,即便我仍然愿意安居昆明。我大概在几个月之前曾经说过一句话,在我当时说出来的时候我曾经深信不疑这句话的正确,而我现在又开始犹豫起来。“年轻的时候,不怕你过于现实,怕的就是过于不现实,追逐所谓的梦想”。这样的话从我的口中说出,一点也不让我自己觉得意外,我现在想要的也只是踏踏实实地生活,踏踏实实地幸福。
    其实今天晚上打开这个Blog的时候我只是想写一些华丽的文字,配上一幅炫目的图片,继续玩那种文字游戏的意识流。但是我却不由自主的写出了这些文字,我感觉到幸运,因为至少我还有这样一块地方,让我能够袒露自己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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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02 05:14:00 
 钝感力  

    今天晚上突然觉得很寂寞。
    又来到blogcn的这个博客,总是在软弱的时候想到这里。看着小荣粽子妹妹的blog,看着其他原来熟识的那些人的blog,想起原来在这里一直写字的那些日子,真的很是怀念。与怀念大学生活不同的是,我只要愿意,我可以继续在这里写很多的东西,把这里真正当成自己的家。
    钝感力,不只是许三多那样的精神,更是对追求锲而不舍的努力。Blogcn的访问速度再慢,再不稳定,也还没有到阻挡我继续在这里写文字的程度。所以,我真的想回来。这样的话说太久了,过多反复的话语,往往成为了最难实现的诺言。不过这次,我希望我真的能够在这里多找到一些原来的那些欢乐时光和感觉。
    芬兰这里的时差真的是一件很要命的事情。每到晚上觉得想找人聊天舒缓舒缓情绪的时候,根本在网上找不到一个人。而我现在期待的,是回国。这样的期待,很久,很久没有了。
    还有94天回国,这样的生活,继续的忍耐和历练,回国的日子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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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01 23:28:00 
 二十二  
    2000年6月,孙燕姿发行第一张同名专辑。那时,她22岁。专辑里面有着“天黑黑”“超快感”“爱情证书”这些至今依然点唱率很高的歌曲。那个时侯唱片公司给她的企划宣传里面写着“没有一个22岁的女生像她这样唱歌”。现在孙燕姿30岁。

    2000年8月,梁静茹发行成名专辑“勇气”。那时,她22岁。李宗盛、光良、李正帆制作的这张专辑奠定了梁静茹治愈系掌门人的地位。现在梁静茹30岁。

    2000年11月,周杰伦同名专辑发布。这张宪哥从50首创作里面挑选出来的10首“精选”彻底颠覆了华语歌坛。隔年,我认为可以位居华语乐坛史上最重要的十张专辑的《范特西》发布,周杰伦随即成为了华语乐坛的第一人。那一年,他22岁。现在,他30岁。

    是不是我们这一代人真的在渐渐老去并且退出潮流的舞台了,当飞轮海这样的组合有些嘲讽一般地占据华语乐坛流行榜的时候,我还在听着40岁的陶喆在33岁写的《二十二》。我们都要即将离开22的年纪,离开那些陪伴我们长大的歌手曾经给我们带来感动歌曲的时候的年纪。他们已经30,有想到吗?我没有想到,没有想到他们这么快地老去,没想到我也加入了老去的人们。

    随着年龄的长大,有些事懂得越来越多,另外一些事情却懂得越来越少。我们变得博学,变得历练,变得荣辱不惊,我们感觉懂得了生活,懂得了世界。

    大学四年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每当你感觉到已经懂得生活的时候,生活也刚开始再一次准备给你打击,来嘲笑你的无知。

    不懂的事情也变得越来越多。原先对一切都有着新鲜感,有着无畏精神的我们,现在开始变得对生活对自己怀疑起来。周遭的生活不断的锤炼着脆弱的价值观,生活中发现越来越多不属于我们掌控的东西。无法一直依靠的不仅仅是运气而已。

    第一次听陶喆的《二十二》是在2002年,16岁的时候。那个时候想象中22岁的日子那样的遥远而又无法感知。现在想来那时那样的日子,感觉有些恍然却不能大悟。时间的维度渐渐变得模糊,变得快速,那些我们成长岁月里面的标志,都已老去或被淡忘。

    笑着想过未来,简单的梦,却不知道会不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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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6 06:55:00 
 灵感  
    我最妙语连珠的日子,都是心中有爱的日子,而我最辞不达意的日子,都是了无牵挂的日子。
    我越来越发现我不愿意把自己的私人感情放在校内网或者MSN那些公开的地方曝露给所有人看,尤其是那些跟我生活有交集的人,我害怕他们看出我有条不紊的表面下那颗空虚的心。前几天,在校内网上看到一个测试缺失安全感的题目,选项里面的80%我都存在。喜欢看电影、吃很多或者不吃、念旧、怕黑、莫名其妙的孤单、喜欢有口袋的衣服,穿没有口袋的衣服,不知道手往哪放、喜欢角落和窗户、晚睡、写字和阅读、喜欢黑白的颜色。这些选项一次又一次地撞击着我的胸口,让我感觉到自己是如此孱弱,无法抵御生命中这段孤单的日子。
    今晚,再一次躺在床上之后无法入眠,只是因为想到了大一军训总结会操前一天的那个晚上。我清晰地记得那个晚上我们一起在四川人家吃饭,满满的一桌子人,那样轻松愉快的气氛后来很久很久都没有了,直到今天,依然没有。我还记得那个晚上在大草坪长椅上面我们的那些话,虽然被蚊子咬得体无完肤,但是我真的觉得那是我大学四年里面最愉快的一个晚上,真的。做人真的要学会感恩,无论命运给了你什么,你都要感谢那些你生命中出现过的人。所以,谢谢你。
    我原本以为我不会再这样想起那段日子,但是我竟然在三年多之后,在芬兰这个背井离乡的地方这样的想起那段日子。或许,我是需要一段新的感情去帮助我得到很多东西,超越很多东西。现在翻看原来那些我写出来的文字,我都觉得那些被爱情柔化过的文字让我自己都无法感知我曾经拥有过那样的日子。就算我能够拯救世界,但是我依然无法拯救自己于这个冰雪覆盖的地方。前几天我看到一篇文章说那些大学毕业之后的生活,其中一条就是越来越讨厌一个人的冬天。我承认,我讨厌冬天,因为一个人。
    似乎我总是会在这个博客里面提到自己的感情,因为我把这里当作我无话不说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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